25年財務管理經驗
吉林省反避稅人才庫成員
吉林省稽查人才庫成員
中國會計視野網優(yōu)秀財稅作者
吉林省企業(yè)所得稅人才庫成員
曾任:吉林省某市國稅局 科級干部
曾任:吉林省某市稽查局 副處級干部
曾任:吉林省某市稅務局 副處級干部
企業(yè)所得稅稅收政策數量多,實操性強。每年的企業(yè)所得稅匯算清繳都是企業(yè)財務人員的一次大考。所有的企業(yè)所得稅稅收政策都能在企業(yè)所得稅申報表中找到落腳點。做到懂政策、會填表,是企業(yè)所得稅處理的基本要求。
● 精準解析企業(yè)所得稅稅收政策。
● 掌握稅會差異、稅稅差異。
● 通過真實稽查案例,加深對各項企業(yè)所得稅政策的把握理解。
● 規(guī)避稅收風險,用好用足稅收優(yōu)惠政策。
第一講:納稅人
1.深刻掌握“法人所得稅制”
2.準確界定居民企業(yè)和非居民企業(yè)
第二講:稅率
1.法定稅率、優(yōu)惠稅率、協(xié)定稅率。
2.計稅依據
第三講:收入
一、銷售商品收入
1.銷售收入確認原則:權責發(fā)生制和實質重與形式原則
1) 售后回租業(yè)務如何進行稅務處理?
2.銷售收入確認條件中的稅會差異;
3.確認收入實現(xiàn)中與流轉稅的差異;
4.幾種特殊銷售行為的所得稅處理;
5.商業(yè)折扣、現(xiàn)金折扣、銷售退回;
1) 商業(yè)折扣中何謂“同一張發(fā)票分別注明”?
2) 銷售退回中的稅會差異。
二、提供勞務收入
1.確認勞務收入的稅會差異;
2.幾種勞務收入的確認方法。
三、轉讓財產收入
1.財產轉讓是否一次確認?
2.股權轉讓如何確認轉讓時點及轉讓所得?
四、視同銷售
1.與增值稅視同銷售的比較;
2.與營業(yè)稅視同銷售的比較;
3.非貨幣資產交換的稅會差異。
五、股息、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
1.幾種情形下的股息、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;
2. 股息、紅利的稅會差異:
1) 與成本法、權益法下確認時點的差異;
2) 與會計準則的差異;
3) 與會計制度的差異;
4) 免稅收入對應的成本費用,能否扣除?
5) 比較不同身份股東,取得股息、紅利稅務處理;
6) 居民企業(yè)之間分配屬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積未分配利潤而形成的股息、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,能否享受免稅?
7) 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資企業(yè)形成的累積未分配利潤,在2008年以后分配給外國投資者的,能否享受免稅?
六、 利息收入
1) 利息收入的稅會差異;
2) 金融企業(yè)貸款利息收入;
3) 國債利息收入;(2011第36號公告)
4) 資金池的涉稅風險。
七、 租金收入
1) 確認租金收入的稅會差異;
2) 跨年度租金收入的確認。
八、 特許權使用費收入
九、 接受捐贈收入
1) 稅法與會計制度的差異;
十、 其他收入
1.資產溢余收入
l 稅會差異
2.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
l 稅會差異
3.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
l 稅會差異
4.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
5.債務重組收入
6.補貼收入
7.違約金收入
8.匯兌收益
十一、不征稅收入
十二、遞延收入
1.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;
2.遞延性債務重組收入;
3.跨境重組遞延收入。
第四講:扣除
一、工資類
1.工資薪金
(1)臨時工的工資也需要“合同”嗎?
(2)放發(fā)工資的形式包括貨幣和非貨幣
(3)如何理解工資薪金的合理性
(4)解除勞動關系而支付的補償金能夠列作工資薪金嗎?
(5)稅會差異
①范圍不同
②確認原則不同
③辭退福利
④股份支付
2.職工福利費
(1)扣除原則
(2)開支范圍
(3)核算要求
3.工會經費
4.職工教育經費
5.五險一金、補充保險、商業(yè)保險、財產保險
二、業(yè)務招待費
三、告費和業(yè)務宣傳費
l 房地產的預售收入可否做為業(yè)務招待費、廣告費和業(yè)務宣傳費扣除的基數。
四、支出
五、手續(xù)費及傭金支出
六、利息支出
1.關聯(lián)方利息支出
2.借款用于投資,利息可否當期扣除?
3.投資者投資未到位,發(fā)生的借款利息支出能否稅前扣除?
4.企業(yè)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
5.房地產行業(yè)規(guī)定
七、固定資產租賃費
1.經營租賃的審核要點;
2.融資租賃的審核要點。
八、準備金
九、差旅費補貼如何掌握?
十、勞動保護支出
員工服飾費用能否稅前扣除?
十一、管理性的服務費
第五講:資產的處理
(一)固定資產
1、不同方式取得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如何確定;
2、折舊(范圍、方法、年限、殘值的稅會差異)
3.固定資產的處置
l 增值稅處理
(二)生產性生物資產
(三)無形資產
1、自行開發(fā)的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如何確定?
2、哪些無形資產不得計算攤銷扣除。
3、攤銷方法、年限的稅會差異。
(四)長期待攤費用
1、如何界定房屋建筑物改擴建支出
2、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的稅會差異
3、如何籌劃開辦費
(五)投資資產
(六)存貨
第六講:資產損失
(總局25號公告)和88號文相比凸顯了以下變化:
1. 擴大了資產損失的范圍
2. 把資產損失分為實際資產損失和法定資產損失。
3. 自主申報原則
4. 責任與風險的轉換
5. 對以前年度未報損的處理
6. 延長了申報時限
7. 明確了跨地區(qū)匯總納稅的分支機構的雙重申報責任
8. 明確了哪些損失需要說明情況并出具專項報告
9. 放寬了對“逾期三年以上應收款項”確認條件。
10. 對按獨立交易原則形成的關聯(lián)債權損失,準予扣除。
第七講:稅收優(yōu)惠
(一)免稅收入
1.國債利息收入
l 地方政府債券
l 鐵路建設債券
2.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(yè)之間的股息、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
(二)減計收入
1.資源綜合利用
2.農戶小額貸款利息
(三)加計扣除
1. 開發(fā)新技術、新產品、新工藝發(fā)生的研究開發(fā)費用
2.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
(四)減免所得額
1.農、林、牧、漁項目所得
2.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;
3.從事符合條件的環(huán)境保護、節(jié)能節(jié)水項目的所得;
4.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;
(五)減免稅額
1.小型微利企業(yè)
2.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(yè)
第八講:虧損彌補
(一) 虧損的概念,稅會比較;
(二) 虧損彌補的規(guī)定;
(三) 企業(yè)籌辦期間是否計算虧損年度;
(四) 預繳時可否彌補“以前年度待彌補虧損”;
(五) 免稅項目和應稅項目是否可以相互彌補?
(六) 檢查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可否彌補以前年度虧損?
(七) 總分機構虧損彌補規(guī)定;
(八) 合并納稅企業(yè)虧損彌補:
(九) 境內、外虧損彌補;
第九講:重組
(一)法律淵源
(二)重組的概念和各類
(三)解析適用特殊重組的五個條件
(四)企業(yè)法律形式的改變
(五)債務重組
(六)股權收購
(七)資產收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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